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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申請波蘭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發布時間: 2024-07-09 17:43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3

      波蘭是歐盟成員國之一,其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在歐洲各國中名 列前茅。隨著波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布局波蘭市場,其中外觀設計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波蘭申請注冊外觀專利可有效保護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知識產權。 根據歐盟《外觀設計協調制度》規定,波蘭是世界上第 一個以《馬德里議定書》為基礎建立外觀設計國際注冊體系的國家。根據該體系,申請人只需向歐洲專利局(EPO)提交一份申請文件即可在歐盟獲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在歐洲知識產權系統中,波蘭是世界上第四個擁有自己知識產權系統的國家,該系統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啟用。本文將為您介紹波蘭外觀專利注冊的流程與資料。

      一、 申請受理

      申請人提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后,歐洲專利局將對該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包括兩個階段,分別為:書面審查和口頭審查。

      如果該申請符合受理條件,則將被授予專利權(專利授權通知書)。

      如果申請人對歐洲專利局的書面審查意見不服,可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個月內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口頭審理。口頭審理主要包括兩種形式:申請人陳述意見和申請人提交證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歐盟成員國在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受理、授權過程中普遍存在程序不規范、程序時間長、程序環節多等問題,歐洲專利局決定對歐盟成員國申請人提交的外觀設計申請文件進行電子數據交換,這將極大地減輕歐盟成員國的負擔。

      二、 初步審查

      當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規定時,波蘭專利局將給申請人發出一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受理通知書后,需要在一個月內繳納申請費,如果申請人未按時繳納費用,則會收到一份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繳納相關費用。如果申請人未能按時繳納費用,則將被視為放棄申請。

      申請通過初步審查后,波蘭專利局會將該申請移交給專門的審查員進行實質審查。在此期間,審查員會對該外觀設計是否符合《專利合作條約》(PCT)規定進行審查。如果專利審查員認為外觀設計不符合 PCT規定,則會將該申請退回給申請人。如果審查員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設計不符合 PCT規定,則會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如果申請人對修改后的外觀設計沒有異議,則該專利將被視為已經授權。此外,如果申請人對審查員提出的修改意見仍有異議的,可以向波蘭專利局提出復審請求。

      三、 公布

      波蘭外觀設計的公布期限是自申請日起18個月,也可以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若在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未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專利注冊申請,則視為放棄該申請。該專利在注冊日起的3年內,任何第三方均可對該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在波蘭,申請文件必須經歐洲專利局或指定國家的官方語言提交,同時提交證明文件(如優先權文件)或外觀設計圖片和簡要說明。申請文件必須使用波蘭語或英語書寫。此外,歐洲專利局還可要求申請人提供英文譯本(如有),但其不得超出被指定國家的官方語言。

      四、 實質審查

      外觀設計專利實質審查流程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在形式審查階段,申請人將提供一份書面意見,說明其設計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在實質審查階段,申請人將提交一份zui終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波蘭專利主管部門(EPO)負責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如果申請人認為所提交的申請文件不符合授權要求,則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意見并提交相應證據;如果申請人認為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授權要求,則會收到授權通知書。在收到授權通知書后,申請人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相應的費用。在波蘭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被批準后,申請人將獲得授權證書并可于6個月內對該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變更。

      如發現申請人對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的某些內容存在異議,則可以向 EPO提出異議,一旦正式進入異議程序后,申請人將收到相關的審查意見通知。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