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歐盟成員國之一,本文將重點介紹瑞典外觀設計保護制度及其相關規定。
一、 申請條件
外觀設計注冊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1.設計應具有美感和吸引力,并與產品的功能和用途相匹配;
2.外觀設計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例如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
3.外觀設計必須在一定程度上是新的,并且必須能與現有設計區分開來;
4.外觀設計應與產品的功能、用途相一致,且必須與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相關;
5.不得包含不正當競爭或虛假信息。
如果申請外觀設計注冊的是產品的整體或主要部件,則申請人需向瑞典知識產權局提交該產品的說明書,包括說明該產品與已注冊或申請中外觀設計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外觀設計,同時提供申請人認為該外觀設計具有新穎性或創造性的說明;如果申請外觀設計是專門針對產品中某一部件所申請保護的,則該部件必須具有獨特的特征和功能性,例如該部件可應用于其他部件。
二、 保護范圍
瑞典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對象是產品的外觀,包括形狀、圖案、色彩和其他工業外觀設計。
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六個月內提交申請的,可以視為第 一類外觀設計。但在此期間不能申請新的外觀設計專利,因為在提交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六個月內,該外觀設計專利尚未公開。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間,如果申請人需要變更其保護范圍或對某些權利進行修改,必須通過國際知識產權組織(WIPO)進行。
三、 注冊程序
1.提交申請。申請人應當在提交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提交至瑞典專利商標局,否則該申請可能會被視為撤回。
2.審查。瑞典專利局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查,申請人在收到官方審查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答復。
3.公布公告。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且無任何不符合之處的,則在專利公報上公布該外觀設計的名稱和申請號;若有不符合之處,則由審查員在專利公報上公布不符合之處。
4.異議期。申請人可以在公布公告后3個月內提出異議,并請求在3個月內召開聽證會。
5.授權。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10年,到期后可續展3次,每次5年;若續展6次仍未續展則自第6次續展起10年后將其自動失效。
- 注冊瑞士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瑞士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波蘭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波蘭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丹麥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丹麥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西班牙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西班牙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阿曼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阿曼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埃及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埃及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南非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 申請南非外觀專利需要的流程 2024-12-27
- 注冊以色列外觀專利商標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12-27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