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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轉讓法國商標需要的資料
      發布時間: 2024-07-11 17:13 更新時間: 2024-11-21 07:03

      法國是世界上zui大的商標注冊國之一,在法國,商標被用作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方式,并且能夠代表企業的名稱和商譽。注冊商標在法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對抗第三人,如其他公司或個人在法國注冊的商標。 根據法國知識產權局(Democracy)發布的2020年數據顯示,2020年通過轉讓申請或其他方式獲得商標的申請數量達到了132,562件,而通過注冊取得商標的申請數量僅為1,674件。 2020年法國注冊商標總量達289,277件,其中通過轉讓取得的商標有30,674件。本文將為您介紹法國商標轉讓的流程與資料。

      一、 準備材料

      1、企業:企業名稱(中英文)、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中英文)、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如需委托代理機構,則還需要提供委托書原件。

      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提供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中英文)、申請人名稱(中英文);

      3、轉讓商標的詳細信息,如注冊號、類別和商標標識等;

      4、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1)擬轉讓商標的清晰彩色照片;

      2)轉讓人和受讓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公證機構公證的委托書原件;

      4)申請文件應當清晰完整并符合要求。

      二、 提交申請

      1.如果您的商標是在巴黎注冊,則需要提供巴黎商標注冊證書。如果您在提交商標轉讓申請時無法提供巴黎商標注冊證書,則您將需要通過“變更申請”提交轉讓申請,該變更申請將在5個月內提交。

      2.如果您的商標是在歐盟成員國之一或另一個歐盟成員國,則需要通過“請求書”提交轉讓申請。這份申請書將在提交后的6個月內提交。

      3.如果您的商標已經被轉讓給您的其他人,則需要通過“請求書”向法國知識產權局(Democracy)提供該轉讓信息。

      三、 審查

      注冊處不對商標的轉讓進行實質審查,而是由相關的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并對異議進行處理。因此,如果法國商標持有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在其他國家注冊,而該注冊申請人并不在法國擁有該商標,則可以提出異議。異議申請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但必須在相關文件上簽字或蓋章。

      異議程序會在商標注冊日起兩年內進行。如果異議成立,則該商標將被取消并被要求將該商標移至其他國家。如果異議不成立,則該商標將繼續有效。如果申請人需要以注冊之日起五年內申請商標轉讓,則該商標還需經過優先權程序。

      根據法國專利和商標局(Democracy)的規定,在提交商標轉讓申請時必須附上以下文件:

      1.轉讓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所轉讓的商標注冊號或申請號;

      3.擬轉讓的商標類別(商品或服務)和轉讓商品/服務清單。

      四、 發布公告

      根據法國法律,商標轉讓的公告應在商標轉讓申請或注冊申請提交后發布。如果是商標轉讓,則應在收到確認后發布。公告是向公眾告知商標轉讓的一個過程。公告內容包括:

      1.該注冊商標的轉讓申請或注冊申請中的所有權利文件和/或其副本;

      2.該商標的轉讓/注冊日期,以及受讓人和受讓人的名稱和地址;

      3.該注冊商標在任何地方使用的權利,包括該權利使用的范圍、期間和條件;

      4.該注冊商標被視為未許可或未使用的情況;

      5.如果該注冊商標在提交申請后被撤回,則應告知受讓人撤銷此申請。

      公告需要提交給當地專利商標局,并且需要在所有指定區域張貼。在公告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查閱轉讓公告。如果沒有及時收到通知,則視為轉讓未完成。

      五、 下發證書

      法國知識產權局會在商標注冊后的五年內對商標進行審查,如果未發現相同或類似商標,則可以獲得商標注冊證書。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