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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新加坡申請發明專利的流程與資料
      發布時間: 2024-07-17 17:17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專利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在世界各地的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各國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從而提高了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程度。新加坡是全球專利申請數量zui多的國家之一,也是亞洲地區知識產權發展zui為活躍的國家之一,其專利申請質量得到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認可。作為新加坡知識產權發展zui為活躍的國家,本文將對新加坡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進行簡要介紹。

      一、 申請階段

      申請人可以通過巴黎公約途徑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SEA)提交國際專利申請,也可以直接向 SEA提交新加坡專利申請。在新加坡,巴黎公約途徑申請的費用相對較低,且審理周期較短。在 PCT途徑申請中,申請人需要先向 PCT受理局提交國內的專利申請,再由受理局進行形式審查,審查通過后再進入國家階段。申請人應在國際專利申請的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提交國際專利申請。國際專利申請的優先權有效期為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

      如果申請人在 PCT國際階段提交了一份申請,但尚未進行形式審查,則該份申請將不會進入國家階段,僅有可能進入 PCT國際階段。此外,如果申請人已在新加坡提交了國際專利申請,但尚未通過形式審查,則該份申請將自動轉為 PCT國內申請并進入國家階段。

      若申請人選擇 PCT途徑的,則其遞交的所有國際專利申請均須進行形式審查。

      二、 文件準備

      新加坡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主要包括:

      1、說明書:說明書是專利申請文件中zui重要的部分,說明書必須清楚、簡要地描述發明的技術方案。說明書中要包括背景技術部分,說明發明的目的和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發明的實施方式和具體實施方式。說明書內容應與發明直接相關,不能是對現有技術的簡單描述,也不能是對現有技術的完全概括。

      2、摘要:摘要是專利申請文件中zui重要的部分之一,它應該包含發明的要點,并以簡明語言概括出發明。摘要必須反映發明或實用新型在整體申請中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效果。摘要應與說明書內容相一致,不得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含義不清或引人誤解等語句。

      3、權利要求書是專利申請中zui重要的文件之一,其必須清楚、簡要地限定了發明,說明了其要求保護的范圍和可獲得保護的范圍。

      三、 審查階段

      新加坡發明專利的審查階段通常持續3至4個月。

      新加坡的發明專利申請需要提交中英文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各一份。申請人可根據需要對專利申請進行修改。如果申請人對申請文件提出修改或補充要求,則可在提交后6個月內進行。如果申請人有意見陳述,則需要在提交后6個月內提出。如申請人在提交后12個月內未提出意見陳述或修改,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撤回,此時申請人可以對其申請進行恢復。

      新加坡發明專利的審查過程通常在收到受理通知書的當天或之后2個工作日內開始,也可在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開始,具體取決于其提交日期。如有必要,新加坡專利審查員可以進行實質審查。

      在審查過程中,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會對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其中形式審查主要針對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進行審查;實質審查則主要針對發明內容進行審查。

      四、 授權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通過初步審查后,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根據《專利審查指南》規定,實質審查應在授權前進行。如果申請人在形式審查中未發現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問題,則可以進行授權。如果申請人發現申請文件中的某些權利要求不能得到全面保護,或者某些技術方案不符合法律要求,則可以在形式審查通過后提出修改申請。

      在專利授權之前,如果申請人收到了駁回決定或駁回復審請求書,則需要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并再次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如果申請人再次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則可以在提交申請文件后的2個月內請求恢復權利。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或者駁回復審請求書中沒有記載的問題,則進入授權階段。授權后,如果申請人想要獲得專利保護期限內的終止權(即想要繼續行使專利權利),則需要繳納費用。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將授予專利權的日期通知申請人。如果申請人想要繼續實施發明或改進其技術方案,可以在專利權期限屆滿前一年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提出續期申請。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