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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泰國申請發明專利的流程與資料
      發布時間: 2024-07-17 17:21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泰國目前是中國企業在泰國投資的首 選,不僅因為泰國的地理位置和社會文化與中國相近,更因為泰國擁有相對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在泰國,發明專利被視為產品或方法的一部分,因此,如果該產品或方法確實具有新穎性,則可以獲得保護。本文將為大家介紹泰國發明專利的注冊流程。

      一、 申請階段

      泰國發明專利申請需要在提交申請的同時,一并提交發明專利說明書。如果申請人可以在遞交申請后1個月內補充說明書,則可以在原申請日起4個月內補交說明書;如果申請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充說明書,則需支付額外費用。在申請人提交完整的發明專利申請后,泰國專利局將授予申請人一份請求書,以表明其有權要求在泰國獲得保護。在獲得一份請求書后,申請人應向泰國專利局繳納申請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不是通過 PCT途徑提交發明專利申請,則申請人需在指定國家或地區提交一份補充說明書。如果申請人想要保留優先權,則需要支付額外費用。另外,泰國專利局不承認外國優先權。

      二、 實質審查

      根據泰國《專利法》,申請發明專利需要經過實質審查階段。審查分為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初步審查是在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包括形式和內容檢查,如果申請人對發明專利申請有任何疑問,可以向泰國知識產權局提出意見。

      而實質審查是在發明專利申請提交后2個月內進行的。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將會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檢索和審查,以確定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如果申請人認為申請文件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補正或修改文件。

      若申請人在提交補正或修改文件后1個月內仍未提出補正或修改請求,審查員將根據《泰國專利法》第41條第1款和第2款的規定做出不予授予專利權的決定。

      三、 異議程序

      泰國專利注冊不能通過正常的方式進行,因為需要滿足一些先決條件,其中包括:

      1、在專利申請之前,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發明專利,即該發明必須被視為是產品或方法的一部分;

      2、需要有一個確定的日期或時間才能提出申請;

      3、申請文件中必須有一份公開聲明,以闡明所提出的技術方案或發明不具有新穎性;

      4、必須有一份證據證明該技術方案是該發明的一部分;

      5、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必須已在泰國注冊專利的申請中公開。

      如果申請人不同意在專利注冊過程中對其提出的異議,則可以提出正式的異議程序,但必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書面異議申請。在該程序中,申請人必須證明其發明是創造性和新穎性,以及該發明所提出的技術方案或發明是現有技術和現有設計。如果申請人在收到異議通知后10天內未提出書面異議,則將被視為同意了異議程序。

      四、 無效程序

      專利無效程序主要是針對專利申請中的發明是否具備新穎性進行審查。如果一項發明被認為不具有新穎性的,則可以提出無效請求,專利審查員將決定是否需要啟動該程序。如果審查員認為,該申請是一個新的、有價值的發明,則會將其視為一項已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在該程序中,審查員將審查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是否具有創造性以及是否違反專利法第21條第1款(即新穎性)或第21條第2款(即創造性)。如果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是未公布的發明,則該程序將不會被啟動。

      根據泰國《專利法》第50條第1款的規定,在專利申請公布后或公布之前,如果任何人以不正當方式獲知了該發明,則可以向專利審查員提出無效請求。根據泰國《專利法》第49條,如果專利申請被視為不合法或違反了法律,則可以提出無效請求。在此情況下,專利審查員將決定是否需要啟動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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