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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瑞士注冊發明專利的材料與要求
      發布時間: 2024-07-18 17:05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瑞士是歐洲的經濟和金融中心,也是世界上zui富裕、生活水平zui高的國家之一。瑞士是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其在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瑞士經濟以金融服務業為主,同時也是世界上zui大的高科技產品出口國,在歐洲乃至全球都享有很高的聲譽。

      瑞士專利法規定,任何在瑞士從事發明、設計或科學研究或生產的人或實體,以及在瑞士從事上述活動并以瑞士為主要居住地的個人都可以申請專利。為了方便申請人提交申請,在瑞士申請專利可通過三種方式:一是向歐洲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二是向瑞士專利局遞交申請文件;三是在瑞士遞交專利申請。

      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具體辦理流程:

      一、 申請

      瑞士專利申請必須提交一份由申請人簽字的"專利申請委托書"。該委托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國籍或地址、電話號碼;

      2.申請人的國籍國或其主要居住地國,如:中國;

      3.申請人是企業的,還應包括企業名稱;

      4.專利申請所要求的技術領域和指定的主題,包括產品或方法、設備、儀器或機器、過程和方法等;

      5.如果申請是由單一發明人完成的,還應包括該發明人的姓名和地址;

      6.發明名稱及附圖說明,應包括發明名稱及摘要。說明書應對發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并符合有關國際申請的要求。說明書還應包括與該發明有關的圖紙和圖表,必要時應附圖,說明發明的用途、原理、使用條件等;

      7.發明人可以對該發明享有所有權,但不能將其作為專利申請向國外申請專利。在瑞士申請專利的發明人必須是為公眾利益而使用其發明或設計的人。

      二、 受理

      瑞士專利局(EPO)在收到申請文件后,應在15天內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如果申請人請求加快審查程序,應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審查意見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答復。如果申請人請求不公開專利申請,則應當提供已公開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附圖。如果申請人是個人,還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如果申請是由公司提出,則需提供公司名稱和地址。

      EPO拒絕受理的原因主要有:該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中的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規定;該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中的專有性規定;該專利申請屬于不能授予專利權的領域;該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中的可授予專利權的范圍規定;該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中的優先權規定。

      三、 公布

      瑞士發明專利申請自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人可以要求公開。若申請人要求公開,則在瑞士專利局發出通知后3個月內,向歐洲專利局提交該專利的國際檢索報告(可選提交或不提交),歐洲專利局在收到該報告后3個月內進行公布。如果該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則無法要求進一步保護其權利。申請人也可以請求撤回部分權利要求的專利申請,但只能要求撤銷部分權利要求的專利申請。

      自公布之日起,如果該發明是通過作為其附件的說明書和附圖予以公開的,則該發明在被授予專利權后應被視為已公開。此外,該發明不得要求在瑞士以外國家或地區進行專利保護。

      當申請人已知悉歐洲專利局對其專利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形式要求時,可請求歐洲專利局進行審查。若經審查發現其形式上不符合要求時,申請人可以對該專利申請進行修改。

      四、 實質審查

      瑞士專利局在實質審查階段對申請進行的是形式審查。如果申請人申請的專利符合《專利法》及《瑞士專利法》的規定,則審查員將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完成實質審查,并向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如果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答復,則審查員將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

      (1)初步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必須滿足《瑞士專利法》以及《瑞士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形式要求。

      (2)實質審查:審查員在初步審查基礎上進行實質審查,以確定申請是否具備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條件。

      五、 授權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18個月后公布,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6個月后公布。在公布之前,申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師對發明的新穎性進行檢索。如果發明有新穎性問題,可以在公布之后提出異議,并提供證據和理由。如果發明不符合新穎性問題,則可以在自提出異議之日起三個月內對發明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實質審查請求,則其權利將不能得到承認。

      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進行實質審查。此外,申請授權后,申請人還必須向專利局繳納規定的費用。而對于發明專利,申請人可以在提出實審請求的同時繳納第 一年年費和第二年年費(第 一年年費是從提出實審請求之日起計算,第二年年費是從實際收到實審請求之日起計算)。專利授權后,申請人還必須繳納第二年的專利年費和續展費用。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