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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冰島申請發明專利的流程與資料
      發布時間: 2024-07-18 17:11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3

      冰島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也是歐盟成員國之一,與其他國家一樣,冰島也有嚴格的專利保護制度。自1991年以來,冰島一直通過《專利法》《專利法》和《專利法實施細則》來保護其知識產權。近年來,在國家層面上,冰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法律。為了滿足專利保護的需要,冰島建立了一套相對完善的專利申請程序。本文將為您介紹冰島發明專利申請的流程與資料。

      一、 申請注冊

      冰島的專利申請可以在冰島知識產權局(KIPO)注冊,也可以在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注冊。在冰島申請專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請人姓名、地址、國籍、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2)發明名稱、類別和技術領域。

      (3)外觀設計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冰島《專利法》,除使用說明書外,外觀設計必須包含在說明書中。但是,如果申請人認為其外觀設計屬于《專利法》中的其他規定,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況,例如申請人沒有任何理由提交額外的材料,則不需要提交額外材料。

      如果專利申請符合相關要求且具有新穎性,則可以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獲得授權。在此期間,該專利將繼續有效。

      二、 授權通知

      冰島發明專利申請被授予后,申請人需要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專利局(NPE)繳納申請費和授權后年費。申請人在繳納費用時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文件,如果不能提交文件,則需要填寫申請表。如果在規定期限內繳納費用,則國家專利局將向申請人發送授權通知書。如果不及時繳納費用,申請人需要向國家專利局申請延期,以便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費用。

      申請人完成付款后,國家專利局將向申請人發出授權通知。如果該申請不符合要求,則國家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提交后的6個月內,國家專利局將發出一份書面通知,其中包括:申請號、名稱和技術領域;發明人或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摘要和說明書;授權通知書。

      三、 審查程序

      冰島專利申請的審查程序如下:

      1.形式審查主要是對申請文件進行形式上的審核,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專利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從而判斷該申請是否可以被授予專利權。

      2.初步審查:冰島專利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并決定該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若符合,則專利申請可以進入下一階段。

      3.實質審查是在形式審查的基礎上進行的,即專利申請是否存在需要糾正的錯誤,同時也是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的主要環節。若經審查后發現該發明專利申請存在《專利法》所禁止的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則該發明專利申請將被駁回,申請人需要及時進行糾正。

      4.異議程序:冰島專利局一般會在初步審查中對申請人的申請文件和答復意見進行審查,若發現存在《專利法》所禁止的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則該專利申請將會被駁回。

      四、 公布公告

      在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將該專利申請的相關信息向公眾公開。但是,申請人必須在公布后的12個月內(在該日期之前,該專利申請已經公開),在通知所指定的專利主管機構之前,將該專利申請的相關信息向公眾公開。在任何情況下,申請人都不得在任何情況下要求以保密形式公布其專利申請信息。因此,申請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指定的主管機構其專利申請已公開,并要求將其相關信息向公眾公開。如果申請人無法提供其所要求的信息或不能及時提供,則專利主管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信息。但是,根據冰島《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申請人必須在收到通知后的兩個月內提交書面答復。

      如果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則專利主管機構應根據專利權人的請求發出授予專利權證書。如果未收到請求人的請求,則專利權將被視為授予。

      五、 修改

      申請的zui終修改可以在整個申請期間或在收到通知后的60天內進行,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應針對權利要求中的實質性內容,并且必須根據《專利法》第42條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如果需要的話,可申請延期,但必須在提出請求時提供請求延期的理由。修改后的申請不能超過原專利申請。

      申請人有義務向專利局提交修改文件,并在提交文件前進行公開。申請人在修改時應當將修改文本及其修改說明提交給專利局。

      如果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提出書面要求,則可以請求延長該期限,但必須在收到通知后的60天內提出。如果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修改文本及其修改說明,則視為放棄了延長期限的權利。

      在第 一次審查中,如果審查員認為該發明不符合要求,則可能會發出一份書面通知,要求申請人對其發明進行進一步審查。申請人將收到審查員發出的書面通知以及補充材料。

      六、 撤回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中的一項權利要求未得到授權,申請人可以撤回該專利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撤回申請不能對該專利申請的所有權利要求進行修改,也不能對該權利要求進行任何后續的補充或修改。如果申請人撤回該專利申請,則必須在兩個月內將撤回通知通知給專利局。申請人可以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對該專利申請的撤回通知后一個月內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向專利局提交撤回請求,并說明原因。

      七、 結語

      在目前的世界知識產權體系下,各國都在不斷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了滿足這一需求,各國都制定了相應的法律和政策來完善和發展自身的知識產權制度。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起步較晚,為了盡快跟上國際發展步伐,我們必須充分了解他國專利制度并與其接軌,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

      我們相信,隨著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不斷進步,我們一定能夠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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