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于1982年加入《伯爾尼公約》,是歐盟成員國之一。根據歐洲聯盟版權條約,希臘于2004年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成員國。隨著經濟和技術的發展,希臘作為歐盟成員國之一,在版權方面也不斷取得新進展。2019年5月1日起,希臘正式實施《版權法》(Copyright Act),完善了版權保護機制,更好地保障了作品的傳播與利用。本文主要介紹希臘版權登記流程及時間的相關規定。
一、 申請流程
根據《版權法》,在希臘注冊版權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1.線上注冊:將所需文件上傳至希臘知識產權局的在線注冊系統,注冊后可獲得注冊號。
2.線下申請:將文件郵寄至希臘知識產權局的官方機構進行登記。根據希臘法律,申請人需繳納費用,且在申請后6個月內必須進行登記。
二、 申請條件
希臘版權的申請資格為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包括:
①希臘公民;
②在希臘居住的非歐盟公民;
③在希臘有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的非歐盟法人,但不包括其設立機構所在地為非歐盟的法人。
作品包括:文學作品、藝術作品和音樂作品。但不包括:
①未發表的作品;
②未發表、未經其同意公開發表或不為公眾所知的作品;
③已出版但尚未完成的作品。但是,如是已完成而未發表的作品,則不得要求申請人證明該作品已經創作完成。對于未公開發表的作品,申請人需提供至少兩名作者的書面聲明。另外,為保護未來可能出現的衍生權利,申請人還需提供衍生權利的聲明。
三、 作品的形式要求
在希臘,作品的形式要求與歐洲知識產權聯盟(EUIPO)成員國的版權法要求一致,即:必須包括作品的名稱、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形式和類型。在提交版權登記申請時,申請人還必須提供作品的首 次發表日期、zui后一次修改日期和修改后作品的首 次發表日期。
四、 登記期限
作品登記期限為自作品完成之日起20年,自版權登記日起算,如果作者在同一日期之前去世,則zui長可延至自去世之日起算20年。
法律規定,作品自完成之日起享有版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希臘政府認為,版權保護不受任何時間限制。權利人的權利可在作品創作完成后持續有效。從版權登記之日起算的20年期限屆滿時,權利人可以向希臘版權局提出延長版權保護期限的申請。希臘版權局將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查。
五、 保護期限
希臘版權保護期限為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作者有權享有50年的版權保護期。此外,希臘對作者和表演者均適用作者首 次發表之日起50年的保護期。對于版權人而言,作品保護期限屆滿后,其作品的版權將自動喪失。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續展手續,版權保護期將自動終止。
希臘對作品的保護期限自作者首 次發表之日起算,并不因作者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終止。在版權保護期內,任何其他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均不得復制作品,且他人不得將其改編成其他形式。未經權利人同意,他人不得以商業目的復制、發行或出售作品。但是,當作品通過廣播、電視等形式廣泛傳播時,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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