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id="fu81k"><i id="fu81k"></i></span>
<small id="fu81k"><rp id="fu81k"><dd id="fu81k"></dd></rp></small>

<tt id="fu81k"></tt>
<samp id="fu81k"><dl id="fu81k"><pre id="fu81k"></pre></dl></samp>
  • <label id="fu81k"><rp id="fu81k"><big id="fu81k"></big></rp></label>
    <label id="fu81k"><rp id="fu81k"><big id="fu81k"></big></rp></label>
  • <sup id="fu81k"><rp id="fu81k"><thead id="fu81k"></thead></rp></sup>
  • <label id="fu81k"><li id="fu81k"><big id="fu81k"></big></li></label>
    <td id="fu81k"><code id="fu81k"></code></td><span id="fu81k"></span>
  • <span id="fu81k"></span>
    •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3378428645
      公司新聞
      墨西哥版權申請指南:流程,條件與費 用詳解
      發布時間: 2024-12-31 11:13 更新時間: 2025-01-06 07:03

      在墨西哥,版權法和專利法一樣,是一項重要的法律。版權法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包括視聽作品),版權法的保護對象是:所有由自然人或法人創作的文學和科學作品;所有由自然人或法人創作的,以表達思想、感情和觀點為目的,并具有獨創性的智力成果;在墨西哥,版權保護可以包括任何形式的錄音錄像制品。 本文將為您介紹在墨西哥版權申請的指南:流程,條件與費用。

      一、 申請程序

      申請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請人在墨西哥版權注冊局(NPDI)登記。要注冊,必須提交一份申請表格。

      2.申請表格必須用英文或西班牙語填寫。申請表格上有一個空白區,用來填寫申請表的內容,申請人可以要求填寫這一部分內容。

      3.申請表格必須在墨西哥版權注冊局規定的期限內提交。如果需要補充,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 NPDI提出補充申請。

      4. NPDI收到申請人提交的表格后,將核實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并將其與《作品登記簿》上登記的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信息一致,則將拒絕注冊。

      5.注冊申請人必須向 NPDI提供一份聲明書,說明不希望將自己的作品進行注冊,并聲明該聲明書是公開的。

      6.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人提出異議,該注冊申請就會被接受。

      7.如果注冊申請人需要更改或shanchu作品中的任何內容,則必須通知 NPDI,由其進行處理。

      二、 版權法的特點

      1.根據版權法,如果一個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作者同意對其進行保護,那么該作品將被授予版權。在墨西哥,版權法的保護對象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2.在墨西哥,如果一部作品屬于對其進行版權保護的作品,則該作品將由該作者或其他作者(如導演、演員或作曲家)擁有其版權。但如果該作品是由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創作的,則每個作者都可以單獨享有該版權。

      3.根據墨西哥版權法,如果作者擁有未發表的手稿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則該手稿或文件可以被授予版權。根據墨西哥版權法,對未發表的手稿或其他形式的文件進行保護是無效的。

      4.根據墨西哥版權法,在墨西哥出版的任何作品都有權獲得著作權保護。

      三、 版權申請需要什么文件?

      根據墨西哥的法律,申請人應提供下列文件:

      1.姓名、地址、國籍(如有);

      2.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或身份證);

      3.申請人的法人地位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法人或社團組織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明);

      4.作品樣本;

      5.作品創作說明書;

      6.委托書(如有);

      上述文件應附上英文/西班牙文/法文翻譯件。此外,如果申請人在墨西哥設有辦事處,那么還需要提供其辦事處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四、 獲得版權保護的條件

      作者在創作作品時,必須是出于其個人的思想、感情、觀點或其個人意愿,并且是通過獨特的表達方式完成的,該作品必須與其個人的個性特征相協調,而不能與他人的創作相重復。

      獨創性是指作品在內容上具有新的形式、風格、特征或外觀,這種新形式和特征必須具有獨創性,即通過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創作出來,而不能是從他人作品中抄襲得來。

      任何創造性作品都需要滿足上述要求。

      墨西哥版權法中有一個概念叫“創作意圖”。也就是說,申請保護的作品必須具有一個作者的創作意圖。在墨西哥,著作權不屬于公民個人,而是屬于自然人或法人。因此,作品不能被認為是個人創作而被版權法保護。

      五、 版權的期限

      墨西哥版權法沒有對版權保護期作出明確規定。然而,與其他國家一樣,墨西哥的版權保護期是從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開始計算。根據墨西哥版權法的規定,在墨西哥,對受保護作品的所有人或其繼承人享有著作權保護期的起算日為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算的第100天。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從作者知道自己享有著作權之日起算,即從作者開始創作之日起算100天。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從作品首 次出版之日起算100天。作者或繼承人的保護期為其享有著作權的期限。以作者名義提起susong時,應當在susong文件中列明其著作權保護期和保護期起算日;如果沒有列明,則需要以其去世日期為起算日。如果作者沒有明確其著作權保護期的起算日,則按照其作品首 次出版的日期來計算版權保護期。

      六、 注冊與登記的區別

      墨西哥的版權注冊申請與美國的版權登記制度類似,即版權權利人可要求在墨西哥注冊版權。在美國,如果作者的作品尚未登記,則可以在注冊之前將作品登記。然而,在墨西哥,只有在作者取得了對其作品進行版權登記的授權后,才能要求版權的注冊。

      墨西哥現行的版權法規定,如果沒有經過注冊而發表,則該作品將不被視為受到保護。也就是說,即使發表了作品,也不能對作品的保護產生任何影響。但是,如果經過注冊后發表了作品,則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susong來禁止他人發表該作品。

      從本質上講,注冊和登記都是為了防止作者的權利受到侵犯。然而,就墨西哥而言,其《版權法》規定了兩種注冊方式:一種是在墨西哥獲得許可(通常指在美國)的方式;另一種是通過登記獲得許可(通常指在墨西哥)的方式。兩者所適用的條件、要求以及費用不同。

      七、 版權注冊費

      墨西哥政府規定,所有的申請作品都要繳納版權注冊費,具體收費標準因申請類型而異。如果申請人沒有通過墨西哥當地的代理機構申請,則需要支付全額版權注冊費,這對于注冊版權并獲得登記證書來說是必要的。在墨西哥,版權注冊費是按照申請類型來收取的:

      ·基礎注冊費:對于那些沒有經過專 業機構處理的作品,就必須向國家登記機關繳納基礎注冊費。

      如果在墨西哥國家登記機關沒有注冊個人作品,則可以向墨西哥聯邦知識產權局提交個人作品注冊申請,但必須支付一筆單獨的注冊費。

      ·集體作品注冊費:如果在墨西哥國家登記機關沒有注冊集體作品,則必須向國家登記機關繳納集體作品注冊費。

      ·轉讓申請:如果您想將一件作品轉讓給其他人,則需要繳納一筆單獨的注冊費。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